招标编号:202408221809121288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武汉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市盘龙明达建筑有限公司,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 | 武汉市政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费率 | 2465 | 2432.415 | 2470.28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 相关设计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 相关设计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 相关设计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360 | 360 | 360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洲 | 姚本炎 | 张洪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鄂 242121219900 | 鄂 1422009200907207 | 鄂 1422019202100175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 / | / | / |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大港澳93040新版苹果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 2 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李鸣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15623285562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430070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备注 |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武汉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总投标报价:2465万元,其中设计费暂定投标总价为 40 万元,施工图设计下浮比率为 14.87%;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投标总价为2425 万元,建安工程费下浮比率为 0.40% 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市盘龙明达建筑有限公司、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暂定总投标报价:2432.4150万元,其中设计费暂定投标总价为 42.3 万元,施工图设计下浮比率为 9.97%;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投标总价为2390.1150万元,建安工程费下浮比率为1.83% 第三中标候选人:武汉市政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暂定总投标报价:2470.28万元,其中设计费暂定投标总价为 38万元,施工图设计下浮比率为19.13%;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投标总价为2432.28万元,建安工程费下浮比率为0.1% |